陽谷信息港近日獲悉7月16日15時許,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陽谷大隊壽張中隊長尹延海帶領(lǐng)民警李興雨等人在轄區(qū)內(nèi)開展酒醉駕專項行動。當巡邏至沙河崖村營銷部時,民警使用酒精檢測儀對一輛車牌為魯PD**88紅色小型汽車例行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該駕駛?cè)酥苣澈裱壕凭窟_20mg/ml,存在酒后駕駛嫌疑,民警便要求該駕駛?cè)顺鍪抉{駛證、行駛證等相關(guān)證件,駕駛?cè)寺暦Q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,民警便打算將車輛暫扣至中隊進一步處理。
正當民警對該車進行暫扣處理時,該車內(nèi)兩名乘坐人員周某盈、周某歌(與周某厚同桌喝酒)到車前阻攔民警暫扣機動車。中隊長尹延海及時對兩名人員進行面對面勸阻和說服教育,乘坐人員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,反而要求民警出示警官證,在看到警官證后,仍不依不饒、搬弄是非,并口出誑言:誰讓你們到小路來查車的?而且言語非常粗魯、不堪入耳。在民警勸阻過程中,還抓傷了中隊長尹延海的右小臂。
當中隊輔警李言君指責乘坐人言語不當時,周某盈竟稱“我不但說話不客氣,我還要揍你呢”,說完,跳起來對著民警李興雨的胸口打了一拳。在這種情況下,民警及時撥打了110,并采取相關(guān)措施控制了局面。壽張派出所民警處警后,及時將周某盈、周某歌帶至派出所進一步詢問。
陽谷信息港訊經(jīng)陽谷縣壽張鎮(zhèn)派出所調(diào)查,周某盈、周某歌二人妨礙執(zhí)行公務(wù)的違法行為成立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第(二)項、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規(guī)定,對周某盈作出行政拘留7天、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;對周某歌作出行政拘留5天,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。
正當民警對該車進行暫扣處理時,該車內(nèi)兩名乘坐人員周某盈、周某歌(與周某厚同桌喝酒)到車前阻攔民警暫扣機動車。中隊長尹延海及時對兩名人員進行面對面勸阻和說服教育,乘坐人員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,反而要求民警出示警官證,在看到警官證后,仍不依不饒、搬弄是非,并口出誑言:誰讓你們到小路來查車的?而且言語非常粗魯、不堪入耳。在民警勸阻過程中,還抓傷了中隊長尹延海的右小臂。
當中隊輔警李言君指責乘坐人言語不當時,周某盈竟稱“我不但說話不客氣,我還要揍你呢”,說完,跳起來對著民警李興雨的胸口打了一拳。在這種情況下,民警及時撥打了110,并采取相關(guān)措施控制了局面。壽張派出所民警處警后,及時將周某盈、周某歌帶至派出所進一步詢問。
陽谷信息港訊經(jīng)陽谷縣壽張鎮(zhèn)派出所調(diào)查,周某盈、周某歌二人妨礙執(zhí)行公務(wù)的違法行為成立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第一款第(二)項、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規(guī)定,對周某盈作出行政拘留7天、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;對周某歌作出行政拘留5天,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。